山阴县人民政府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2-12-28 来源:
  一、办事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凡具有我乡户口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及消费支出状况规定的,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救助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书、本人及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以及病例、学生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夫妻不在同一户口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注:无残疾证和病例的可不用提供、不包含研究生、年纪大的要提供村乡两级证明、车祸死亡要提供赔偿书。
  五、申请审批程序
  1、写申请
  2、申请提交村支书(申请书、本人及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以及病例、学生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夫妻不在同一户口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注:无残疾证和病例的可不用提供、不包含研究生、年纪大的要提供村乡两级证明、车祸死亡要提供赔偿书。
  3、村支书召开村两委会议、测算年收入并评议是否同意申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后要向村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
  4、公示后,由村支书携带相关资料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表,领取后如实填写后,交回乡民政站,并进行审核材料,下村调查走访。
  5、核实后由民政站携带相关资料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6、分管领导在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后,由民政站提交到县民政局审核。
  六、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各村村委会
  七、咨询电话:0349-708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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