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气发〔2024〕3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气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根据山阴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山阴县气象局组织制定2024年度气象部门随机检查事项清单,请遵照执行。
附件: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山阴县气象局
2024年4月18日
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事项分类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雷电防护类 |
重点 检查 |
全县范围内油库、气库、弹药库、烟花爆竹、石化建设工程、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各类学校。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气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四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三款。4.《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2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般 检查 |
升放气球单位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气象局 |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